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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海口市港丰农贸市场、石山农贸市场3摊位获罚

来源:leyu乐鱼体育官网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05 12:21:16

  原标题: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海口市港丰农贸市场、石山农贸市场3摊位获罚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日,因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分别对港丰农贸市场、石山农贸市场的3家摊位予以处罚。

  据介绍,6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秀英区石山镇农贸市场开展“禁塑”执法检查,其中,在对李某卿猪肉摊进行全方位检查时,现场发现该摊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该摊位使用后余下的全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20个,并立案调查处理。

  经调查,猪肉摊贩李某卿从路边流动摊贩处购买,袋子上标有“PE-HD”字母和“塑料购物袋”字样,属于未按规定标明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以及电子监管码的形制图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7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市秀英区港丰市场内检查时发现,115号猪肉摊位王某哲、122号猪肉摊位周某经营场所内,均有使用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塑料袋。两摊位均剩余30个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查扣并立案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通过一定的调查了解,王某哲与周某所使用的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塑料袋,都是从流动摊贩购进的,免费提供给顾客装猪肉使用。塑料袋进价0.15~0.20元/个,两摊位剩余数量共60个。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石山农贸市场李某卿猪肉摊、港丰农贸市场王某哲猪肉摊、周某猪肉摊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石山农贸市场李某卿猪肉摊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红色塑料袋20个,罚款700元;对港丰农贸市场王某哲猪肉摊、周某猪肉摊分别处罚款900元,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各30个。

  记者了解到,虽然海南省禁塑工作初见效果,但是目前又出现了塑料制品使用大幅反弹的情况。农贸市场仍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白色污染仍然十分严重,禁塑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关于立即组织农贸市场开办者开展禁塑集中约谈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商务、综合执法部门集中约谈农贸市场开办者,宣贯《禁塑规定》、《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特别规定》等涉及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的规定条款和法律责任,要求全市农贸市场管理者有对摊贩管理和市场内禁塑工作的法定责任,并做出禁塑承诺,在7月25日前,按有关要求拿出有效措施,杜绝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设置提示标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制止农贸市场场所内销售、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塑方面的执法力度,联合县禁塑办各成员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随时到农贸市场检查,严厉打击违反“禁塑”规定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答:塑料可替代品的供应主要是由工信部门在牵头推进,消费者能够最终靠登录微信“海南禁塑”小程序,查找到目前海南省本土生产可降解制品的企业和省外相关的生产企业的名录信息。

  答:根据《规定》的要求,塑料制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流程禁止,库存也属于储存的一种。《规定》在今年年初已经发布,并且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进行了宣传工作,因此库存也是不允许的,商家不得再进行销售使用。

  答:目前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中,还没有对快递中的相关塑料制品予以禁止,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有计划地推进在快递纸箱塑料包装中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工作规划。目前由海南省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制定该推进计划和工作措施。

  答:按照《规定》要求,此前购买的塑料袋在12月1日后是不得使用的。对于经营者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摊贩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评教育;拒不改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答:目前保鲜袋、保鲜膜、封口袋、手套等产品,还未列入禁止名录当中,目前还可以正常销售流通使用。(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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